廣州市花都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19年,我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和《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5-2020年)》要求,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統一領導,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打造“依法行政、擔當作為、為民親商、清正廉潔”人民政府。
一、2019年工作情況
(一)統籌謀劃,加強督查,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強化黨的領導。組建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下設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4個協調小組。召開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上講話精神,研究部署我區貫徹落實意見,審議通過協調小組成員名單、委員會及協調小組工作規則、辦公室工作細則、2019年工作要點,聽取法治建設匯報。召開協調小組會議,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力開展。
2.明確工作要點。2019年4月,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行政決策機制、完善政府法律顧問服務,走訪8個職能部門、2個鎮(街),開展法治調研。印發《花都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明確法治政府建設具體任務和責任分工,突出重點。結合省市部署,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司法督察、政府機構失信案件專項治理督察、“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
3.落實考核機制。法治花都建設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根據省市部署要求從嚴設置考核指標,著重在依法行政工作匯報、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行政復議及訴訟、規范行政執法、普法宣傳、政務公開方面重點考核,保證法治政府建設成效。
4.提升法治意識。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開展2019年處級領導干部學法講座、憲法和國家安全法治專題講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法治專題講座等,860余處級干部參加學習。組織全區30多個機關單位處級領導干部旁聽花都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案件庭審。
(二)調整架構,優化服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優化政府架構。印發《廣州市花都區機構改革方案》,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2019年4月,全面完成我區機構改革任務,改革后設置黨政機構32個,其中黨委機構10個、政府部門22個,政府組成部門個數進一步精簡,組織結構全面優化、職能配置更趨合理,基本構建形成優化協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
2.動態調整目錄。機構改革后行政職權發生變化,重新修訂《廣州市花都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形成2019年新版本并對外公布,其中保留行政許可事項177項、市委托管理的行政許可事項13項、按程序轉報的行政許可事項22項。對行政許可事項實施目錄管理并逐年動態調整,實現事項名稱、編碼、分類的標準化,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審批,從區級頂層設計上著力打造良好營商環境。
3.承接下放事權。扎實推進放權強區改革,全面釋放市場活力。積極承接省市下放我區事權,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供地審核”“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核”“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消防設計文件及驗收結果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審批”等事項,為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重要源動力。
4.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一門一窗”模式,優化提升區、鎮(街)政務服務中心“一站式”功能。100%的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1265項事項實現“一窗辦理”,1164項事項實現“零跑動”,市區依申請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全省首推微信小程序“花都政務”。區重點產業項目審批代辦工作入選廣州優化營商環境十大案例。積極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預計全年新增減稅降費規模超40億元。開展煩擾企業的各類奇葩證明、重復證明事項集中清理工作,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決定》(花府規〔2019〕2號)取消證明事項15項,簡化企業辦事程序。
5.服務延向基層。完成10個鎮(街)政務服務中心“六統一”建設,設置126個綜合服務窗口,下沉66項面向自然人的政務服務事項到鎮(街)政務中心辦理,基層綜合受理系統與省、市、區系統已銜接聯通,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100%實現在就近政務中心辦理;村居一級,全區188條行政村、63個社區全部在網辦大廳建成村(居)辦事點,形成區、鎮(街)、村(居)三級一體化的政務服務體系。
(三)制度先行,規范引領,逐步提高文件制定質量。
1.加強制度建設。聚焦重點領域,出臺《花都區人才綠卡暫行實施辦法》,面向國內知名高校,引進“優才計劃”專業人才48名,引進名校長、名教師、名醫生等高層次人才31名,培育廣州市高層次人才6名。出臺促進旅游產業、化妝品、住宿餐飲業發展等政策措施,修訂《花都區支持綠色金融創新發展實施細則》,加大招商引資扶持力度,促進花都區各項產業健康發展。
2.規范文件管理。嚴格按照《廣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必要性與可行性研究論證、征求意見(部門意見、公眾意見)、廉潔性評估、公平競爭審查、本部門法制科室審核、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環節。區、鎮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部納入“廣州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發布平臺”管理,實現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強化備案程序。2019年,區司法局前置審查19件規范性文件,并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及時將政府規范性文件上報市司法局及區人大常委會備查備案,備案率達100%。
3.落實清理制度。根據全面深化改革、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及時清理有關規范性文件,做好修訂、廢止工作。2019年7月,針對政府規范性文件,依程序啟動涉及機構改革、證明事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等清理,2019年11月21日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區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花府規〔2019〕3號),保留10份、集中修改7份(其中4份由區府辦印發、3份調整為以區衛生健康局名義印發)、納入計劃修改6份、廢止4份。
(四)嚴格程序,依法決策,著重推行法治審查機制。
1.嚴格決策程序。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履行決策法定程序,編制花都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落實《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包括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環節)。其中,在風險評估環節,制定了《花都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在集體討論環節,先后出臺《廣州市花都區經費審批小組議事規則》《廣州市花都區規劃審查委員會議事規則》《廣州市花都區土地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廣州市花都城市更新領導小組議事規則》等文件,搭建完善決策集體表決流程,有效地保障政府的依法行政。
2.推行顧問制度。維持原有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設置(具體設在區司法局,2019年共辦理各類政府法律事務641件,審核各類協議81份,承辦黨委政府專項交辦工作20件。大力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全區53個單位外聘法律顧問,實現全區法律顧問服務全覆蓋,19個單位設立公職律師,人數達45人。
3.開展前置審查。22個區政府職能部門中,法律事務較多的16個部門設置了法制科或政策法規科等相關職能科室,未設置法制相關科室的職能部門外聘了政府法律顧問,實現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各單位法制部門在行政決策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行為中聽取和采納法律顧問意見,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勞動爭議仲裁等涉法案件時委托法律顧問代理,涉法、重大、疑難事項均需政府法制科室或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
(五)大力改革,重整隊伍,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推進執法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統一部署,大力推進我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切實推進市場監管、文化市場、農業等領域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直接承擔執法職責。一是改革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整合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反壟斷、商標、專利、商務、鹽業等執法職責和隊伍,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二是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將旅游市場執法職責和隊伍整合劃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市場行政執法職責。三是完善農業綜合執法體制。整合農業、漁政執法職責和隊伍,實行統一執法。
2.推行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我區36個行政執法部門均已通過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雙公示平臺(信用廣州)和花都區政府門戶網等網上平臺向社會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主體、權限(責)、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超1000名執法人員信息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清單、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清單共公開數據650條。2019年,我區在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及雙公示平臺公開各類行政執法結果信息共計53539條。
3.推行記錄制度。持續推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截至2019年12月,全區配備2125臺執法記錄儀、728臺照相機、191臺攝像機、20個錄音筆等,主要適用于公安、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領域。在行政處罰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現場檢查、行政強制措施、調查取證、證據保存、聽證、文書送達等環節推行音像記錄,提高調查取證證明力。部分行政執法部門已建立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并在24小時內將記錄信息儲存至專用的平臺或存儲器。如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運用的土地(礦產)執法指揮中心執法監控系統項目,全面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4.推行法制審核。加快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各行政執法部門均已設置與職責相匹配的法制部門或法制人員負責本部門的法制審核工作,法制人員均具有相應的法律專業知識,部分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審核人員達到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行政執法機關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均嚴格進行法制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行比率接近100%。區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均已聘請法律顧問,協助審核、處理部分法律事務。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積極推行律師駐隊工作,目前有6支鎮(街)執法隊聘請了專職律師協助城管執法工作。
(六)強化制約,深化公開,自覺接受各層各類監督。
1.強化重點監督。強化重點領域的內部監督,在規劃、土地管理、城市更新、經費審批等方面,規范決策機制。在國有資產領域,修訂出臺《花都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花都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辦法》《花都區國有企業物業出租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完善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及處置的流程及審批程序,加強了我區國有企業物業經營管理。
2.接受專項監督。自覺接受審計監督,對各級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意見認真落實整改,對審計工作中發現重大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每周報送工作進展,督促各相關部門落實整改工作任務。
3.接受各類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和政府層級監督。一是按照規定及時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咨詢,聽取意見和建議。2019年,共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186件、政協提案96件。二是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上級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落實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不能出庭的,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三是自覺接受司法監督,督促行政機關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和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
4.深化公開力度。印發《花都區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全面深化“五公開”,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2019年,通過花都區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目錄公開信息3578條,通過微博“廣州花都發布”發布信息2095條,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1175條。按照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更新信息公開指南,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規程,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34宗。加強政務公開指導與監督,將各單位落實政務公開要點分工情況納入機關績效考核。舉辦全區政務公開培訓兩次,宣傳解讀新修訂條例,匯編印發政務公開指導手冊,參加培訓人員約400人次,進一步規范和提升全區政務公開工作實效,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和能力。
(七)健全機制,注重成效,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發揮復議功能。積極發揮行政復議的糾錯功能。一是強化行政復議案件審查,提高辦案質量。對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嚴格審查標準,規范審查機制,按時辦結案件,依法出具復議決定,最大限度地發揮好復議監督職能。2019年,已審結64宗行政復議案件,其中作出撤改復議決定9宗,經協調后申請人主動撤回復議申請5宗,直接糾錯率14.1%,綜合糾錯率21.9%。二是注重以點帶面,規范依法行政行為。通過對一些重點領域重點案件審查,提供普適性的審查指導意見。例如,2019年上半年針對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問題向相關部門發出行政復議意見書,責令有關行政機關有針對性地改進行政執法行為,取得了“糾正一案、規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2.開展人民調解。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作用。2019年,全區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4066宗,成功調解4017宗,成功率達98.79%。我區現有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281個,其中鎮(街)、村(居)調委會262個,企業調委會15個,設立范圍涵蓋轄區內部分大中型民營企業、衛生事業單位及教育指導組織;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4個,涉醫療衛生、婚姻家庭、物業管理、商事活動等行業領域,逐步在全區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類型多樣、覆蓋廣泛,調解聯動、運轉高效”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
3.健全聯調機制。逐步發揮裁前聯調、訴前聯調化解矛盾糾紛作用。一是在花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創新推開“3+N”大調解,高效調解勞動爭議案件,將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區人社局、各鎮街、青年志愿者、律師事務所、法學會等社會組織和行業協會納入調解平臺,強化調解力量。“3+N”大調解機制自2019年4月正式啟動以來,先后舉辦28次專場調解,現場調解案件396宗,調解成功364宗,成功率超過92%。二是花都區法院與區司法局共建訴前聯調機制,所有進入法院訴訟的案件均先由各鎮(街)司法所、法律服務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行立案,充分發揮訴前聯調機制解決矛盾糾紛的作用,2019年接收調解案件866宗,已成功調解案件149宗。
(八)加強宣傳,豐富形式,營造法治建設良好環境。
1.優化公共服務。構建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一是建成我區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依托區司法局設立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依托鎮(街)司法所設立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0個,依托村(社區)法律顧問設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251個,人民調解中心及公證服務站均已進駐區、鎮(街)級實體平臺。二是積極探索“互聯網+”技術與公共法律服務間的深度融合,不斷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方式,創建“花都司法”微信公眾號,提升我區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走路,讓群眾少跑腿”。
2.開展法治宣傳。多途徑多渠道加強法治建設宣傳工作。2019年我區通過多種途徑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法律六進”宣傳活動近1000場次,普法講師團講課近200場次;制作“法治時空”電視專題6期播出50多次;《今日花都》報出版“法治天地”報紙專欄12期;通過地鐵9號線花都廣場站出入口燈箱進行常態普法,按季度更新;制作法治宣傳視頻20多個,在全區30多條公交線路、300多臺公交車和樓宇網近百個點位播放,近千萬人次接受教育;“花都司法”和“好說法”微信普法公眾號推送原創法治漫畫、案例、信息200余篇;本年度有7篇法律服務案例入選中國法律服務網司法行政案例庫,在全市各區排名第一;99個村(社區)被確認為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單位,全區252個村(社區)100%完成省級創建;3個規模企業被評為廣東省“法治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區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掛牌成立并申報省級創建;區法治文化主題公園擴容提質并完成省級創建申報,推進“法治花都”建設和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2019年度,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待進一步深入推進,各部門未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及法律顧問在行政決策、行政執法中的作用,行政應訴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等。對這些問題,我區將進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力度,精準施策,查漏補缺,推動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2020年工作計劃
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廣州市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5-2020)》,積極探索推進依法行政新舉措、新機制。
(一)認真謀劃部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進一步落實中央有關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和省、市的有關工作要求,明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任務和措施。堅決執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各項決議和決定,積極落實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主動向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堅持重大事項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向區政協通報。
(二)完善民主依法決策機制。
嚴格依法依規決策,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編制花都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聽證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制定我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列入重大行政決策的事項,嚴格按照調研論證、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環節進行。進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制部門和常年法律顧問在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中的作用。進一步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協調做好區政府負責人按比例出庭應訴工作,統籌做好全區各部門、各鎮街行政負責人按比例出庭應訴工作。
(三)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在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效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許可等行政行為,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做到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整體大幅提升,行政執法行為被糾錯率明顯下降,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四)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進一步加強全區普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大普法宣傳工作力度,不斷提升普法宣傳成效,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在執法、管理和服務的過程中開展“以案釋法”,加強通過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抖音等網絡平臺進行普法。進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區、鎮、村三級實體法律服務平臺作用,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格局,不斷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方式,加大“花都司法”微信公眾號宣傳力度,提升我區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走路,讓群眾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