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農業農村局關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24年,花都區農業農村局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舉措,認真落實《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等要求,大力加強農業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切實履行依法行政職責,積極規范依法行政行為,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三農”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現將本單位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黨建引領,深化法治政府建設責任
1.強化思想認識,樹牢法治觀念。切實發揮黨組在推進農業農村法治建設中的統籌、協調和領導核心作用,將法治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局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黨組會、黨支部會議等方式,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論述以及省、市、區有關工作部署,將本部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重點學習《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糧食安全保障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東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2024年開展“第一議題”學習38次。
2.切實履職盡責,從嚴管黨治黨。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切實把法治建設的各項要求體現到業務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局主要領導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依法治國“一規劃兩綱要”為主線開展專題學習和個人自學,以上率下教育引領全局干部職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類法律法規,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組織開展局領導班子成員2023年度述法工作,自覺接受監督。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要求,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制定《2024年黨紀學習教育培訓計劃》《2024年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等,增強全局黨員干部紀法意識,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3.完善普法機制,夯實普法根基。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組織實施普法規劃,按照《廣州市花都區農業農村局關于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制定2024年普法責任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構建“突出重點、分工負責、全體參與”的普法教育宣傳機制。積極鞏固拓展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成果,實現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全覆蓋到每個行政村,2024年組織開展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動態調整和補充培育工作,并對調整后的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開展培訓,著力提升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法律素養,增強其在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示范引領能力。
(二)嚴格依法行政,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健全法治政府制度體系。持續推進落實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機制,針對市場準入和退出標準、產業發展等審查重點進行認真排查并整改,2024年報送近年出臺的3份規范性文件至省人大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機制,建立行政處罰案件集體研討機制,切實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加強對黨政文件、重大決策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強化法律顧問服務,確保決策合法化、科學化。2024年,公職律師審核行政機關合同183份,行政執法案件36宗,咨詢服務45次;法律顧問開展專題法律講座3次,代理民事訴訟1宗,咨詢服務23次,出具法律意見書1份。
2.加強農業法治隊伍建設。積極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經常化、制度化,重點抓好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常態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每年參加公共法律知識、業務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不少于60學時。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參加行政執法人員云宣講活動、全市法律知識測評等,全局在編在職人員按時完成2024年度學法考試任務,通過率100%,優秀率100%;開展2024年花都區農村宅基地執法實務、行政復議、依法行政、合同管理等專題培訓班7場,建立案卷評查交流機制,定期剖析執法案卷中存在的問題,著力提高執法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指導工作的能力。
3.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力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等,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種子、種苗、農藥等農資產品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開展各類農業專項執法整治行動,全年依法查處各類違法案件36宗,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使用秩序平穩可控。2024年,我局辦理的“覃某某銷售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的農產品案”獲評2024年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十大執法典型案例。我局執法人員黃華聰在2024廣東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技能競賽活動中,作為主力隊員助力廣州市農業農村局獲得團體一等獎,并獲評省廳優秀個人獎。
(三)提升服務水平,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樹牢為民服務思想,規范辦理農業系統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實現精準服務。共受理行政許可申請254宗,其中行政許可審批發證163宗,審查合格91宗,無退件,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規范有序,群眾滿意度100%;全面推動政務公開走深走實,依法依規辦理政府信息公開,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259件,依申請公開18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2024年辦理各級人大建議、政協提案62件,已全部按時、高質量辦理完畢,滿意率達100%;2024年,我局辦理行政復議答復2件,未被提起行政訴訟,沒有出現被行政復議撤銷的情況。通過送法送政策進企業,引導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樹立安全生產、綠色發展理念,規范有序推動農業產業健康發展。2024年新增6家省級農業龍頭企業,2個農產品通過綠色食品認證,3個農產品獲評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4個農民專業合作社、5個家庭農場入圍省標桿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省標桿家庭農場名單,花都區成功入選全國農產品骨干冷鏈物流重點縣建設名單。
(四)強化基層治理,提高法治社會建設效能
1.深入開展社會普法宣傳。主動把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業管理、監督執法各環節,營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高效的法治環境。堅持普法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結合春耕現場會、民法典宣傳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宣傳”活動、安全生產月活動、巾幗普法鄉村行活動和春季動物疫病防治等重要節點,組織“田園先鋒”服務隊伍深入田間地頭開展送法下鄉,通過派發學習宣傳手冊、張貼海報、設置普法專欄、LED大屏滾動播放視頻等形式,持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糧食安全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知識。2024年開展鄉村法治宣傳活動22場,派發糧食安全、漁業、農機安全生產等相關宣傳資料1萬余份;綜合利用南方+、廣州日報等平面媒體和新媒體等渠道刊發新聞稿200多篇(次),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式宣傳發動干部群眾參與鄉村振興。
2.推進鄉村治理示范創建。發揮法治引領作用,將示范創建活動與文明鎮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美麗宜居村創建等有機結合,依法依規開展鄉村綠化美化、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振興重點項目建設等,引導村民共建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探索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班子“任命制”,全面推行積分制,推動農民參與鄉村治理。2024年,新增12條村入選廣東省鄉村治理示范村。目前,全區175條村達到省定美麗宜居村標準,成功打造鄺家村、鳳凰村、茶塘村等一批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典型村,“花漾年華”示范帶獲評“省十大鄉村振興示范帶”。
3.優化涉農矛盾糾紛化解。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構建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依法推進涉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引導群眾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義務相一致等法治觀念,切實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守法用法意識。2024年共辦理反映土地確權、消費糾紛、宅基地審批等信訪事項31宗(其中重復信訪事項11宗),已辦結29宗,出具復查復核參考意見的復函3宗;辦理其他舉報投訴履職申請6宗,已辦結6宗;出具信訪事項協辦報告2宗;受理12345熱線工單303件,按時完成率100%,滿意率98.35%;辦結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仲裁申請3宗。
二、存在問題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普法宣傳成效不夠突出。法治宣傳手段相對單一,創新意識不夠,宣傳活動覆蓋面仍需擴大;二是執法監管力度不夠強。執法監管細節抓得不夠到位,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需提升;三是鄉村治理效能有待提升。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力度不夠,在涉農矛盾高發領域發揮的調解作用有限。
三、下一步計劃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牢固樹立正確權力觀,持續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積極推進審慎包容執法。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提升行政服務水平,引導農業經營主體自覺尊法守法,推動優化營商環境。
(二)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健全學法用法長效機制,持續推進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工作,抓好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各類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引領全體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學法普法活動,不斷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打造一支素質高、本領強、作風硬的“三農”法治隊伍。
(三)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壓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充分利用新媒體等宣傳平臺加強普法宣傳,制作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內容,加大以案釋法工作力度,強化農業農村普法效果,增強群眾法治意識,讓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守法。
(四)推進鄉村法治創建。按照2021-2025普法規劃普法規劃要求,認真推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的培育工作。提升鄉村治理示范村創建水平,持續優化涉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不斷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